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加拿大University of Alberta(简称UA)大学达成的协议,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10名留学人员赴加拿大UA攻读博士学位。请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人员培养计划,推荐1-2名品学兼优的候选人。报名截止时间2004年12月20日。具体要求如下:
一、 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应是各单位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或优秀在读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应超过35岁。
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三年以上方可推荐。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3、 身心健康(需提交国际旅行健康证书有效页复印件)。
4、 已获得硕士学位(如为在读硕士研究生可暂无),且其所学专业与其申请的研究领域相同。
5、 IELTS考试成绩在6.5或者TOEFL考试在550分(卷评)或213分(机评)。
6、 申请人在硕士阶段平均成绩须达到优秀等级(平均成绩85分以上)。
二、优先资助以下学科专业:
1、纳米技术;2、能源;3、环境;4、农业;5、林业;6、通讯;7、生物技术
三、被推荐人选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1、 单位正式推荐公函一份;
2、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
3、 由单位领导签发并盖有单位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
4、 《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
5、 《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6、 UA申请表一份(请用英文填写);
以上2至6项表格请直接在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上下载(请先点击“出国留学”栏中的“美大地区博士生项目专栏”,打开后再点击“阿尔伯塔大学博士生项目报名进入”中的相应内容
7、 个人简历(英文);
8、 已获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译文原件;
9、 三封专家英文推荐信;
10、 研修计划(英文);
11、 英语水平证明(原件);
12、 本科及本科以上成绩单及译文的原件,封在加盖大学公章的信封里;
13、 出版物的清单(英文);
14、 国际旅行健康证书有效页复印件;
四、该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期限为48个月,UA采取奖学金、研究生助教奖等形式免除50%的学费,国家留学基金负担另外50%的学费及在加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往返国际旅费。
五、本项目实行差额选拔。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评审,并据此确定留学候选人员名单(不超过14人)。正式录取人员由UA通过评审决定。被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留学身份为博士研究生。派出时间暂定为2005年9月。
六、根据国家公派留学改革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及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
七、未被对方录取人员,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其派出事宜,请有关单位和本人做好有关工作、学习安排。
八、根据有关规定,被推荐人选应交纳申请手续费和评审费500元/人,请通过银行划转或直接交至留学基金委基金与财务部。汇款凭证复印件请随同申请材料一起寄留学基金委出国事务部。
开户行: 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帐号:0200049509026401625
联系人:华玲美、陈琳
九、遴选工作中有何问题,请与留学基金委出国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王泽宇
电话:010-66413182/1903/3120/3135-808
电邮:zywang@csc.edu.cn
传真:010-66413281
邮编: 100031
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校内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62751012
地址:勺园3-109
北京大学国际合作部
200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