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兴趣的同学可自行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2008年国际实习计划
一、 项目背景
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发展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将逐步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竞争;同时,随着中国和印度经济在全球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著,更多的国外企业将选择中国和印度作为投资市场。据研究预测,未来几年中全球跨国公司的研发资本将有60%至70%的投入会在中国和印度。因此,具有国际文化理解能力,国际工作经历和全球视野的本土的人才将是这些企业争夺的重点。
国际实习计划(IIP)是一个有近30年历史的国际教育交流机构。自1979年起,已经有16000多名实习生通过国际实习计划分赴52个国家和地区进行文化交流和参加各种职业培训。国际实习计划是一个以“透过教育及文化交流促进各国人民相互了解”为目标的交流计划,不但能令参与者接触外国文化以及体验外国生活,更能提升参与者的外语水平,建立国际人际网络,开阔眼界,开创国际事业。此外,该实习计划在美国已经被美国国务院认可为访问者交流计划(J-1 Program)之一。
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简称“东方国际”)是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直属的从事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的服务机构,也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专业留学服务机构。其宗旨是“服务社会,培养人才”,促进和推动国际教育交流与国际人才的培养与交流。
国际实习计划以促进国际间的文化沟通和交流,推动文化间相互理解为宗旨。为参与者提供了了解国外文化,提高国际理解能力,提升跨文化适应能力的有效途径和规范模式。该项目注重文化的相互交流和相互理解。参加者在美国与当地人分享自己国家的文化的同时,提升自己的外语能力并体验异国文化;在向美国学生介绍中国文化的同时,得到宝贵的语言锻炼机会;学员置身于美国的文化环境中,每天与学生、教师及其他人士沟通,达到外语能力的提高。
根据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与国际实习计划双方签署的协议,2008年将主要开展赴美实习项目。
二、 项目内容
项目提供为期6个月的专业英语、美国商务以及资讯科技专业训练。之后6个月,学员会在一家美国机构或组织(主要为学校)从事6个月实习工作。
该项目系义务性质的全职实习项目,实习地点或为小学、初中或高中学校。每位学员的实习计划都会在启程前全部安排妥当,学员会收到一封由实习学校或当地教育机构发出的正式邀请函。实习学校亦会为学员安排在当地家庭寄宿或安排其他的住宿。
项目为参与者在提高国际理解能力方面创造了难得的机会:
提升英语水平,培养开口说英语的勇气与能力。
体验美国生活,认识及学习美国文化。
让美国朋友认识和了解中国文化。
获得书本及课堂之外的美国校园生活及文化经验。
认识美国的教育制度及工作环境。
与美国各阶层人士,包括学生、家长、教师以及其他人士接触,扩阔视野,建立长期友谊。
国际文化交流、学校实践及工作经验都能够丰富参与者资历,为学员开拓更广阔的事业领域。
提升跨文化适应能力,为参与者迎接国际人才竞争的挑战创造了基本条件;在职业发展方面做好有效的准备。
三、 选派方案
项目的选派方式为:学生自愿申请,东方国际教育教育交流中心初选,国际实习计划审核录取。
经以上选派方式被合格录取的申请人,通过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以自费留学方式派出。
(一) 选派专业:优先考虑教育、英语等相关专业的学生申请。
(二) 实习期限:12个月。
(三) 选派规模:每年20人。
四、 费用与资助
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通过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参加此项目在费用方面可给予一定的减免。学生本人承担此外所需费用。具体为:
合格的申请者将获准减免总费用的43%。未免部分的培训费、学生在美生活费和往返国际旅费等其它相关留学费用由留学人员自行承担。总费用为:5500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8500元)。
五、 申请条件
年龄:20周岁以上(需满20周岁)
英语水平:熟练运用英语沟通,大学英语六级以上
受教育程度:大学本科(在读或毕业)以上。
健康状况:良好。
其他: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善于沟通,具有与外国人分享中国文化的热忱。
六、 申请办法
(一) 申请方式
申请人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申请。
(二) 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在项目简章规定的截止日期(2008年5月31日)前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美国部提交申请材料(联系方式见以下)。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一份。
2. 中英文毕业证、学位证证明或在读证明一式两份(学校盖章)。
3. 中英文大学期间成绩单两份(学校盖章),含英语六级证书。
4. 英文个人简历及自我介绍信各两份。
5. 人民币存款证明(10万元以上)原件两份。
6. 近照4张(12.5cm X 9cm)。
(三) 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为该项目申请的唯一受理单位。
七、 录取办法
(一)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对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二) 申请人通过初审后列入候选人名单,并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签订《自费出国留学协议书》及其他相关手续。
(三)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将候选人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送交国际实习计划(IIP)进行评审并确认录取。
(四) 参加国内培训(另行通知)。
(五)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统一组织办理赴美签证等相关手续。
八、 联系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为该项目申请的唯一受理单位。报名咨询等有关事宜可通过以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赵鑫
地 址: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801。
邮 编: 100031
电 话: 010-66411821-601
传 真: 010-66417254
电子邮件: us@cscdf.org
IIP官方网站:http://www.interntraining.com/Chinese-simplified/presenter-feature.htm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官方网站:
http://www.cscdf.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