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05-12
  • 校际交流
  • 北京大学国际合作部

EAP是学生海外学习项目Education Abroad Program的简称,旨在为北大在校生构建海外交流平台,提供短期海外学习的机会,让更多的学生在双重教育环境中形成国际化视野,将海外交流的成效引入 北大校园,最终提高北京大学的国际化水平。EAP主要包括校际交流、假期学校、海外实习、学位奖学金等。近些年,随着学生海外学习项目的不断扩大,参与到项目中的学生人数不断扩大。为鼓励更多优秀北大学子在学期间出国学习,国际合作部及校教育基金会为参加EAP项目学生提供了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同学可积极申请。

一、申请者条件
1
、已入选北京大学2016-2017学年度EAP项目(常规校际交换项目)学生;
2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发展潜力和外语水平;
3
、身心健康;
4
、所参与校际交换项目接收学校未提供除免除学费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奖学金资助、未享受国家、政府及学校提供的任何形式海外项目资助;

二、奖学金类别及资助标准
一等奖学金:20,000人民币   18
二等奖学金:10,000人民币    76
*
英国杜伦大学、英国埃克塞特大学、英国爱丁堡大学、美国洛杉矶加州大学、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西班牙马德里自治大学、西班牙巴塞罗那自治大学、西班牙格拉纳达大学、巴黎政治学院非政府奖学金交流生、非欧盟Erasmus+奖学金交流生将直接获得西班牙桑坦德银行提供的奖学金,无需申请。

三、申请方式:
在线申请:www.pkueap.com
截止日期:523日(星期一)中午12:00

四、评判标准
奖学金申请实行公平竞争机制,学校将联合校基金会、研究生院、教务部、学工等部门,主要根据学生面试项目时表现、家庭经济状况、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评定是否获得奖学金及奖学金等级。

五、奖学金发放
奖学金分两次发放,交流项目开始前和结束后各一次,具体发放程序按照基金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
如学生在外期间学术及综合表现不佳,学校可取消其获得奖学金资格。

六、派出和管理
1
、受资助学生应按学校规定办理各项派出手续
2
、受资助学生在外期间,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当地的法律法规
3
、获得资助学生不得缩短或延长在外学习时间,应按期回国完成学业
4
、获得资助学生回国后两周内提交交流学习报告、交流期间学习生活照片
5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将失去奖学金的资格:
    1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2
.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努力学习、课程考核有一门不及格者。
    3
.瞒报家庭状况或收入、弄虚作假者。
    4
.将所得助学金用于挥霍、浪费者。
    5
.家庭经济明显好转,不需要继续资助者。
    6
.由于各种原因丧失学藉或转学者。
    7
.有合理的原因有必要终止助学者。

注:奖学金数额及名额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更改,以最新信息为准。
如有问题,请发站内信或邮件至pkueap@pku.edu.cn,恕不接待来访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