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共有26个申根国家,包括:
德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西班牙、芬兰、法国、希腊、荷兰、意大利、冰岛、挪威、卢森堡、葡萄牙、瑞士、瑞典、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列支敦士登。
最长的停留期为90天。
申根国家因公签证材料注意事项:
1.保险单中,“目的地国家或地区” 须注明“申根国家地区”,请勿单指某个国家;其中“身故遗体送返”一项不少于30万人民币,保险单中的“保险期间”须包含完整行程且前后至少各多加一天。
2.照片须为近六个月白底免冠彩照(3.5*4.5厘米,请勿露牙):若办签所用因公护照非近六个月内新办,签证材料所用照片须与护照信息页照片明显不同;若为近六个月内新办,签证材料所用照片须与护照信息页照片相同。
3. 签证表:若持公务普通护照,任何申根国签证表中的护照种类均选“其它”并填写“passport for public affairs”;所有签名处均须中、英文签名,中文签名须和护照签名相同,“填表地点及日期”填“Beijing”和日期;请将公务普通护照信息页复印件置于签证表前面。
4.若同时前往多个申根国家,须提供所有国家的邀请信,并办理停留天数最长国家的签证;若停留天数相同,则办理最先入境国家的签证。
5.若因公出访申根国曾采集过指纹(自2015年10月12日起,所有申根国家施行采集指纹信息政策,指纹信息有效期为59个月约5年):
(1)签证表上须填采集指纹日期(一般为采集指纹当次因公出访签证页中的“on”一项);若多次采集过指纹,需填最早一次的日期;
(2)如能确认按指纹日期,请在该签证页复印件空白处注明“免按指纹”+“曾按指纹日期”+“按指纹当次签证办理国家”,并(随签证材料)递交。
6.所有材料均须有英文版,申办任何申根国签证均须递交酒店订单、机票订单和保险单。
法国:外交部统一办理签证
最新通知:据外交部经教育部告,目前法国因公签证送签量巨大,押件数量已上升至1千5百多份,而使馆每天只收70份因公签证材料,以此推算,需排队一个半月。2个月以后出发的团组请尽快送件,一个半月内出发的团组请自行决定是否送件,请各单位调整好送签安排,感谢大家配合。(2019年6月)
首次持因公护照办理申根国家签证须采集指纹,
预约录指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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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以下办签所需材料后,由国际合作部经教育部向外交部和使馆申请预约采集指纹时间。若曾持因公护照办理申根国家签证并采集过指纹,则无需再次采集,但须复印该次出访申根国家的签证页。
1、护照。无破损,须有本人签名,至少有2页空白签证页。护照上已有有效申根签证无需重复申办;
2、照片:6个月内正面免冠2寸白底(不露牙齿)彩照2张,一张贴在申请表上,一张夹在护照封面上;
3、签证表 (在线填写打印出签证表,中文签名字)在线填表网址:https://france-visas.gouv.fr/zh/web/france-visas/
准确、完整填写申根签证申请表,必须填写有效联系电话,手机号码最佳,尤其需提供完整的个人及邀请方信息,填写完整提交打印出申请表后,申请人签字(中文);
4、外方邀请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英文机票和酒店订单
6、覆盖整个行程的申根保险原件及复印件(保险用护照号购买)
7、名单表 法国:赴法国名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