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财务要求,为进一步减少现金流转,即日起,因公出访办理因公护照、签证费用不再以现金形式代收。为更好地服务于我校教职工因公出访,现调整因公出访办理因公护照、签证费用缴费及报销办法(试行)如下:
1.北京大学支付平台缴费并领取发票自行报销。收到短信/邮件缴费通知后,本人或委托他人在7日内登录北京大学支付平台在线缴费(http://cwsf.pku.edu.cn,操作说明见附件)或直接前往南阁103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领取发票后自行前往财务部报销。
2.国际合作部代报销。提交出访申报后系统生成《北京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证照费报销表》,如拟使用北京大学财务部(不含校本部实验室设备部等独立核算单位、医学部、基金会)管理的经费账号,且愿意通过财务部直接报销护照签证办理等相关费用,请按表格说明填写并签章,与申报材料一并交国际合作部。后续由国际合作部代为完成报销手续。
3.申请人按照使馆要求直接向指定银行或单位缴纳签证费并领取发票的,仍按现行办法报销。如有其它特殊情况或疑问请联系62759005。
附件:国际合作部代收签证费线上收费操作流程
财务部 国际合作部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