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共有26个申根国家,包括:
德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西班牙、芬兰、法国、希腊、荷兰、意大利、冰岛、挪威、卢森堡、葡萄牙、瑞士、瑞典、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列支敦士登。
最长的停留期为90天。
申根国家因公签证材料注意事项:
1.保险单中,“目的地国家或地区” 须注明“申根国家地区”,请勿单指某个国家;其中“身故遗体送返”一项不少于30万人民币。
2.照片须为近六个月白底免冠彩照(3.5*4.5厘米,请勿露牙):若办签所用因公护照非近六个月内新办,签证材料所用照片须与护照信息页照片明显不同;若为近六个月内新办,签证材料所用照片须与护照信息页照片相同。
3. 签证表:若持公务普通护照,任何申根国签证表中的护照种类均选“其它”并填写“passport for public affairs”;所有签名处均须中、英文签名,中文签名须和护照签名相同,“填表地点及日期”填“Beijing”和日期;请将公务普通护照信息页复印件置于签证表前面。
4.若同时前往多个申根国家,须提供所有国家的邀请信,并办理停留天数最长国家的签证;若停留天数相同,则办理最先入境国家的签证。
5.若因公出访申根国曾采集过指纹(自2015年10月12日起,所有申根国家施行采集指纹信息政策,指纹信息有效期为59个月约5年):
(1)签证表上须填采集指纹日期(一般为采集指纹当次因公出访签证页中的“on”一项);若多次采集过指纹,需填最早一次的日期;
(2)如能确认按指纹日期,请在该签证页复印件空白处注明“免按指纹”+“曾按指纹日期”+“按指纹当次签证办理国家”,并(随签证材料)递交。
6.所有材料均须有英文版,申办任何申根国签证均须递交酒店订单、机票订单和保险单。
接教育部通知,3.25开始,匈牙利签证表,请老师用蓝色签字笔签名。
一、所需文件
1. 申请表1份(单面打印,可在官网下载)+6个月内2寸白底彩照2张;
2. 邀请信及复印件1份(注明邀请方的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等联系信息);
3. 申根地区旅行保险原件及复印件;(保险用护照号购买)
4. 英文酒店订单和机票订单;
5. 固定收入证明;
6. 最近3个月银行对账单;
7. 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8. 请注意:所有签证申请材料A4纸单面打印、申请材料分插个人护照中、不要装订;
9. 匈牙利:赴匈牙利名单表(横).docx 匈牙利:赴匈牙利名单表(竖).docx
二、其他注意事项
1. 已在申根国家驻华使领馆采集指纹并获发签证的申请人再次申请申根签证时,可按免留指纹申请。需提供在申根国家驻华使领馆采集指纹并获发的申根签证复印件(如签证在失效公务护照或私人护照中,需提供该护照信息页复印件),已留取的指纹信息5年内有效。
2. 已采集指纹信息的申请人与未采集过指纹信息的申请人须分团递交签证申请。
附件:匈牙利签证申请表
更新于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