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学生出国(境)申报网上审批系统启用后,原有的出访申报审批流程不变,审批方式由线下变为线上,申报审批的相关信息可在校内门户上实时关注。
若出访申请人在本人校内门户提交出访申请的日期离出行日期不足5个工作日,仍使用原有的申报审批流程,由出访申请人自行到相关单位线下办理加急申报审批。
严禁“已申报但审批尚未完成,而出访申请人已实际出访”的违规行为。
【申报】有关申报时限请以教务部相关规定(本科生)和《研究生办理出国(境)手续》(研究生)为准
1. 登陆北大校内主页个人门户,在线填写相关出访信息,生成《北京大学学生出访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打印。
2. 有发自前往国家的合格本土邀请信复印件(有明确的出访目的、出访日期、停留期限及费用负担方法,有邀请人签名,邀请信应打印在公函纸上;日本须提供“三书”:招聘理由书、身元保证书、滞在预定表等。)或相关证书(如入学通知书、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留学资格证书)、有关部门的正式公函等。
3. 非中、英文邀请信需提供邀请信中文翻译件。
4. 双跨团组只须提供组团单位出具的任务批件和任务通知书,无须邀请信等其它材料。
【审批】
1. 出访学生将《申报表》、邀请信等相关材料交本人所在院(系、所、中心)党委和行政领导审核。
2. 学生持院系审核通过的《申报表》提交本人学籍管理部门审核,本科生到教务部审核;研究生到研究生院审核。
3. 将通过院系及学籍管理部门审核的《申报表》和邀请信等申报所需相关材料送交国际合作部派出办公室。
4. 派出办公室将出访申报材料交国际合作部主管领导审核;之后送交学校主管副校长审批。
5. 学校主管副校长审批后将出访申报材料返回国际合作部,由派出办公室出具《北京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通知》。
6. 派出办公室将《北京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通知》按申请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给申请人,需要在学校财务部或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报销出访费用的,将原件推送至财务部或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以备报销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