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09-25
  • 信息通告
  • 北京大学国际合作部

学校机关各单位:

根据学校《北京大学关于差旅费等经费管理的通知》(校发〔2014〕217号),为进一步加强出国(境)管理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学校各机关部处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需另行填报《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并将经组团单位盖章后的《审批表》与其他出国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到国际合作部、财务部审核。填表说明参见附件2。

2.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凭《审批表》和《北京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预支和报销费用。

3.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务必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填报。已执行完毕出国境任务但尚未完成财务结算手续的,也需要补交该表。

4.因公临时赴港澳台访问参照此流程执行。

国际合作部

201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