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经费预支款兑换流程:
1.外汇经费预支款兑换所需材料:出访人员签证、《北京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以下简称《任务批件》)和《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以下简称《预算审批意见表》)(学校机关工作人员)。
2.持以上材料到国际合作部派出办公室,开具《北京大学临时出国现汇审核通知书》(以下简称《现汇审核通知书》);并按照《财务部、外交部关于印发<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核定经费预算;由派出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加盖国际合作部公章。
3.持《现汇审核通知书》和《任务批件》到各单位财务室开具预支款书或请款书。
4.持《任务批件》原件和复印件、《现汇审核通知书》和预支款书或请款书、《预算审批意见表》)(学校机关工作人员)到学校财务部换取外汇支票。
5.持《任务批件》原件和换汇支票到中国银行换取外汇。
注意事项:
财务部支票开出后须当天到中国银行换取外汇。
出访经费管理规定:
1.访问考察一般不能超过5天,每个团组人数一般不得超过6人。
2.因公出访由外方提供资助时,若资助标准已超过国家财政部相应规定,均不得再使用科研经费支付在外费用和国际旅费。
3.因公出访人员应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用人民币购买往返出国机票和中间航程机票;不得擅自改变出访路线、增加出访国家、地点或延长出访时间。